通知通告
关于统筹安排采购项目、合理编报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2889 文章来源:财务处、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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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学校2023年度预算指标已经下达,请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编报采购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要求,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含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均应当在“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报采购实施计划,无采购计划编号的项目将无法开展采购活动。

  (一)编报范围

  计划在2023年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即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货物类20万元以上、工程和服务类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编报要求

  1.计划采购项目的预算资金已经落实;

  2.采购计划编制应合理科学、完整明确,同类项目尽量归并编列,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相应程序;

  3.为提高预算资金执行率,采购项目启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0月31日前,以保证年底前完成采购资金支付。

  (三)关于临时采购计划编号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规定,对当年预算尚未批复、跨年度安排预算、临时安排等情形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需在“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编报“临时采购计划”,经审核后生成临时采购计划编号。

  二、及时做好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填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相关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按规定在采购项目立项申报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或采购意向公开不足30日的,将无法发布采购公告。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各部门、单位应根据采购计划,应早尽早公开采购意向,避免影响采购进度。

  三、具体要求

  (一)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上级部门对采购计划审核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各部门、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采购计划编制的重要性,统筹考虑政策规定、项目特点、年度预算、进度要求等各种因素,及时做好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意向公开编报工作,避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老师。各部门、单位填报人员应全面审核汇总本部门、单位的集中采购项目,填写2023年度集中采购计划汇总表(附件1),报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2023年度无集中采购计划的应进行零申报。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采购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bb@njupt.edu.cn,由采购办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各部门、单位填报的年度集中采购计划汇总表将作为采购办安排采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对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各部门、单位应在申报采购计划的同时在采购招标管理系统中填报采购意向公开信息,采购办审核后将及时在“苏采云”等平台发布。

  采购计划和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采购办招标业务科,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电话:85866541,办公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南楼130室。

  附件:

  1.附件1XX部门、单位2023年度集中采购计划汇总表.xlsx

  2.附件2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pdf

 

财务处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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